工程建設(shè)項目合同簽訂基本信息公示表
項目名稱 |
重慶軌道交通張家灣車輛段、璧山停車場、重慶東車輛段單體建筑及南岸區(qū)南坪組團F分區(qū)F33-2-2/04一體化綜合開發(fā)項目施工 |
最高限價(或招標控制價) |
******30.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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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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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編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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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招標人聯(lián)系電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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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人名稱 |
工程概況 |
合同工期 |
質(zhì)量標準 |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
合同簽訂金額 |
項目經(jīng)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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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證書名稱 |
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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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重慶軌道交通15號線二期工程張家灣車輛段單體建筑、風(fēng)水電裝飾裝修、蓋板及相關(guān)工程,重慶軌道交通27號線璧山停車場、重慶東車輛段單體建筑工程(不含風(fēng)水電、裝飾裝修工程),南岸區(qū)南坪組團F分區(qū)F33-2-2/04一體化綜合開發(fā)TOD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2025.7.4 |
******04.28元 |
薛文慶 |
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職稱證書 |
京************、****** |
備注: |
注:1.招標人及中標人對填寫的公示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一致性負責(zé)。
2.發(fā)布媒介和電子招標交易平臺應(yīng)當對所發(fā)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負責(zé)。
3.公示紙質(zhì)文本須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還應(yīng)加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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