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電梯改造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標段編號:PKFJ
******-10SGGH
澄清修改文件發(fā)出時間:
2025年07月04日 16:00 一、澄清修改內容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函須知前附表1.4.1投標人資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2)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毙薷臑椤埃?)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招標文件第九章其他,資格審查承諾書內容同步修改調整。
2、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3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及建設部、江蘇省、南京市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規(guī)范性文件等。 ”修改為“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條例實施細則》及建設部、江蘇省、南京市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規(guī)范性文件等。 ”
二、其他說明
(1)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07月15日 09:45 未改變。
三、聯(lián)系方式
******建設局, 025-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