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清縣中小河流安仁溪綜合治理項目施工質疑答復及補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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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標人:
一、現(xiàn)對本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補充通知內容如下:
本項目質量要求為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關規(guī)范合格及以上標準。特此說明。
合同專用條款中13.7.4 和13.7.7 修改為:
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質量評定的約定: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關規(guī)范合格及以上標準。
工程合格標準為: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關規(guī)范合格及以上標準;優(yōu)良標準為: / 。達到優(yōu)良的獎金為:無。
二、質疑答復如下:
質疑1:請代理提供軟件版控制價。
答復1:本項目不提供軟件版控制價文件。
質疑2:業(yè)績金額要求:完成過建安投資1200萬元及以上,如果項目公告時工程概算投資是1200萬,但中標后簽訂的合同價格是1000萬這樣是否滿足業(yè)績資格要求。
答復2:中標后簽訂的合同價格是1000萬元,不滿足業(yè)績要求。項目業(yè)績要求:完成過建安投資1200萬元及以上金額是指在合同協(xié)議書簽訂的合同額為1200萬元及以上,如果發(fā)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上有體現(xiàn)完成的工程量金額也必須是1200萬元及以上(指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竣工證書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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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 招標文件其它內容不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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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