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中學的委托,對******學校體育用品采購項目進行采購。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編制本磋商文件。
1.采購編號: 浙鼎峰【2025】152號
2.采購項目:******學校體育用品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4.組織形式: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5.采購內(nèi)容:
序號 | 項目名稱 | 最高限價(萬元) | 備注 |
1 | ******學校體育用品采購項目 | 17.6 | 具體要求詳見磋商文件第三章 |
6.供應商資格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7. 公告期限:本項目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以公告發(fā)布次日開始計算)。
8.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方式:報名獲取
8.1磋商文件獲取時間:至2025年11月3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投標截止時間前有潛在投標人提出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不允許其獲取。
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磋商文件之日(獲取截止日之后獲取磋商文件的,以獲取截止日為準)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采購公告為公告發(fā)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zhì)疑。質(zhì)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8.2獲取磋商文件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供以下資料:
⑴報名基本情況表;
⑵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9.履約保證金:本項目不適用。
10.資格審查:接受供應商報名或遞交響應文件不表明已獲取磋商資格,磋商會上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才有磋商資格。
1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11月3日9:00(北京時間)。
12.響應文件遞交地點:******街道江濱巷17號301室)
13.競爭性磋商時間:2025年11月3日9:00(北京時間)。
14.競爭性磋商地點:******街道江濱巷17號301室)
15.聯(lián)系方式:
******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陳力兵聯(lián)系電話:0578-******
地址:縉云縣******街道江濱巷17號301室
(2)采購人:******中學
16.本公告網(wǎng)址: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購網(wǎng))
采購人:******中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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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基本情況表.doc (20.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