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重慶市大渡口區(qū)跳磴鎮(zhèn)建祥路5號附2號房產招租 | ||
| 項目編號 | ******1044 | 租賃底價 | 2.75712 萬元/年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0-23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11-05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區(qū)>大渡口區(qū)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招租方承諾? 標的簡況? 招租方簡況?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一、招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貴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貴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3、我方租賃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若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二、標的簡況
| 標的名稱 | 重慶市大渡口區(qū)跳磴鎮(zhèn)建祥路5號附2號房產招租 | ||||
| 坐落 | 重慶市大渡口區(qū)跳磴鎮(zhèn)建祥路5號附2號 | 樓盤名稱 | - | ||
| 租賃底價 | 2.75712 萬元/年 | 租賃期限(年) | 5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轉賬 | 免租期 | 無 | ||
| 租金遞增方式 | 第三年起每年遞增5% | 招租用途 | 商業(yè)服務 | ||
| 產權證號 | 無 | ||||
| 樓層 | 實際樓層:臨街1層 | 結構 | 混合結構 | ||
| 房屋證載用途 | 無 | 招租面積(㎡) | 114.88 | ||
| 優(yōu)先權人是否行權 | 是 | 移交時限 | 招租方自合同生效且收到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后10個工作日內以屆時現狀移交租賃標的 | ||
| 是否存在租賃 | 是 | 原租賃期至 | 2025-10-31 |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重慶丹策咨報字〔2025〕第046號 |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2025-08-26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何老師 | 聯系電話 | ****** | ||
三、招租方簡況
| 招租方名稱 | ******有限公司 | |||
| 行為批準機構 | ******有限公司 |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
四、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help/)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交易雙方按照招租底價與合格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互聯網競價方式(多次報價)確定承租方。 3、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招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租賃合同及公告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重慶聯交所出具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4、意向承租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無產權證,本次招租面積系招租方自行測算取得,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誤差;標的有租賃,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等)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后決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租賃合同的相關約定使用。公告期間意向承租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招租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風險:若涉及合并或拆分使用,******消防驗收相關手續(xù)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或拒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 5、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簽訂當日內,將首期租金(12個月租金)和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并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剩余租金由招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承租方須同意重慶聯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2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劃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首期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滿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能遵守合同并經招租方驗收房屋無損壞、完結退房手續(xù)的,招租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承租方違約或造成招租方損失,招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6、租賃期內,承租方所不得將標的擅自轉租,不得將標的用于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行業(yè)。 7、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招租方負責,移交后標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水、電、氣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8、除第7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收費標準詳見******/News2017/Content?id=30233。 9、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服務費不做調整,重慶聯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10、備查資料:咨詢報告、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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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00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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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交所大渡口分中心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李老師 | 聯系電話 | ******0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