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限公司六組團二小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街道蒲草村6、7組,地塊中心緯度為東經104.090215°,北緯30.502533°,面積為21372.65m2,************小學用地。? 根據對項目地塊的資料調研、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和現場調查得知:
? ? ? 1、地塊調查地塊一直為荒地和農用地;經走訪問詢,調查地塊歷史上未涉及生產性活動,地塊歷史上未發(fā)生環(huán)境污染事故、無危險廢物堆積、無固廢堆放與傾倒現象發(fā)生。
? ? ? 2、******居住小區(qū)、道路和待建空地,不涉及工業(yè)企業(yè),對調查地塊影響可以忽略。
? ? ? 本次調查共采集8個土壤樣品和2個底泥樣品進行現場快速檢測,各點位有機物的監(jiān)測結果均較低,無異常偏大值;本次地塊污染調查快篩檢測值砷、鎘、銅、鉛、汞、鎳低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銻、鈷、釩低于《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2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錳、鉬、鉈、鋇、硒、鉻均低于《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
? ? ?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的相關內容,地塊在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中了解到,地塊內和周邊區(qū)域未發(fā)現潛在污染源。依據川環(huán)辦函﹝2022﹞443號文件:“農用地或未開發(fā)的荒地(林地),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初步調查原則上以污染識別為主,通過現場踏勘、資料查詢和人員訪談等調查,若無表1所列情形的即可結束相關工作”。經調查,項目地塊未發(fā)生川環(huán)辦函﹝2022﹞443號文件表1所列情形,也未發(fā)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狀況,無需開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可作為第一類用地開發(fā)利用。
******街道蒲草村6、7組,中心緯度為東經104.090215°,北緯30.502533°,面積為21372.65m2。本單位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的技術要求對項目地塊開展了資料調研、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形成以下結******居住小區(qū)、道路和空地,不涉及工業(yè)企業(yè),地塊外不存在污染源,對調查地塊影響可以忽略。該地塊未發(fā)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狀況,無川環(huán)辦函﹝2022﹞443號文件表1所列情況,無需開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作為第一類用地開發(fā)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