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150103-NMMT-CS-******
******醫(yī)院建設項目跟蹤及結算審計
三、采購結果
合同包1(跟蹤及結算審計):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方法 | 是否價格扣除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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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科爾沁北6號綠地智海大廈A2號樓11層1102室 | 綜合評分法 | 否 | 339,000.00元 | 86.31 |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合同包1(跟蹤及結算審計):
******有限公司)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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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 審計服務 | 跟蹤及結算審計 | ******醫(yī)院建設項目跟蹤及結算審計服務 | 1.擬派于本工程項目專業(yè)人員須具有造價專業(yè)從業(yè)資格,具有同類項目工作經驗。2.在審計過程中,恪守“獨立、客觀、公正、依法”的執(zhí)業(yè)原則,嚴格遵守國家及自治區(qū)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業(yè)規(guī)范及職業(yè)道德,廉潔自律,認真履行合同,并對其出具的結果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負責。3.項目小組成員名單,應于進場審核前五日送抵甲方審核。項目小組人員必須相對穩(wěn)定,不得隨意調整,如個別人員確需調整,需經采購人同意。4.供應商須接受采購人對評審項目的監(jiān)督抽查、復核,提供采購人抽查項目的評審資料及工作底稿,對項目抽查中提出的異議及時給予答復。(一)跟蹤審計服務要求:1.評審機構參與和項目相關的各項工作,重點核實項目預算、投標、合同內容的現場實施情況,對隱蔽工程、主材價格、變更部分內容做詳盡的跟蹤記錄等。2.建設單位依據工程進度評審支付工程款的,評審機構要根據項目跟蹤進展情況,按照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內的相關條款的要求出具跟蹤評審進度報告書。3.評審機構對項目跟蹤評審過程取得的資料,加以收集、整理、裝訂,存檔,以作為項目結算審查的依據。4.跟蹤項目所有現場結束后,評審機構應及時編制和提交跟蹤審查報告,待建設單位工程結算報審時,繼續(xù)完成項目結算工作。5.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評審紀律和評審職業(yè)道德。6.要針對項目特點,采取現場跟蹤記載、拍照錄像、現場筆錄等多種切實有效的辦法,做到跟蹤項目實事求是。7.要對項目中標內容和施工合同中的相關的條款,逐條分析,落實合同、招標書中控制工******財政局匯報。8.凡是影響工程造價的工程量,評審機構要及時進行現場內部踏勘記錄。工程量踏勘記錄的準確性由評審機構負責,評審機構內部要相互檢查工程量踏勘記錄的準確性;工程量較大的主要隱蔽工程,要求評審機構跟審項目成員集體對路勘記錄簽字認可。9.做好各類跟蹤評審資料的歸集、存檔工作。跟蹤評審成員必須據實填寫跟蹤評審日志和有關報表,內容要真實、可靠,對項目跟蹤評審進度報告的內容結果要負全責。10.跟蹤評審員應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guī)******財政局將隨時抽查跟蹤評審項目的各項工作和人員在崗情況,對工作不稱職的評審員將按要求給予調換或其他處罰。(二)結算審計服務要求:1.按照財政部關于財政投資評審質量控制辦法的要求,組織機構內部專業(yè)人員依法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2.獨立完成評審任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財政投資評審任務再委托給其他評審機構。對有特殊技術要求的項目,確需聘請有關專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務的,需事先征得委托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評審工作量不應低于60%;3.對評審工作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委托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報告;4.編制完整的評審工作底稿,并經相關專業(yè)評審人員簽字確認;5.建立健全對評審報告的內部復核機制;6.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委托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出其評審報告;如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評審任務,應及時向委托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報告,并說明原因;7.建立嚴格的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完整、準確、真實地反映和記錄項目評審的情況,做好各類資料的存檔和保管工作;8.未經委托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批準,投資評審機構及有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泄漏或公開評審項目的有關情況;9.不得向項目建設單位收取任何費用;10.對因嚴重過失或故意提供不實或內容虛假的評審報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本項目全部審計服務之日止 | 由采購人按照國家和地方現行標準自行組織驗收合格 | 339,000.0000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王**(采購人代表)、賀*、劉*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參照內工建協[2022]34號文件執(zhí)行
代理服務費金額:
合同包1(跟蹤及結算審計):1萬元。收取對象:中標(成交)供應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財政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華西街49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居綜合樓西單元11層01-03.07室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有限公司
電話:******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相關附件:
******醫(yī)院建設項目跟蹤及結算審計報價明細附件.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