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柯城區(qū)農用地布局優(yōu)化(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石室鄉(xiāng)新東等10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 項目代碼: | 2511-330802-04-01-702192 | ||
| 招標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機構: | ******有限公司 | ||
| 地址:柯城區(qū)石室鄉(xiāng) | 地址:衢州市柯城區(qū)錦繡路71號 | ||||
| 聯(lián)系人:金燕欣 | 聯(lián)系人:吳孟玉 | ||||
| 電話:****** | 電話:****** | ||||
| 標段(包)名稱: | 柯城區(qū)農用地布局優(yōu)化(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石室鄉(xiāng)新東等10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東村); | 標段(包)編號: | A************001001 | ||
| 澄清、修改對象: | 招標公告 | ||||
| 澄清、修改內容要點: |
柯城區(qū)農用地布局優(yōu)化(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石室鄉(xiāng)新東等 10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東村)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1、招標文件中項目代碼補充2511-330802-04-01-702192。 2、招標文件中相應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3、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大寫)壹仟柒佰捌拾貳萬肆仟柒佰叁拾柒元整 (¥******元)(含暫金500000元,暫估價?0 ??元,含稅)。 4、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7特別說明增加一條3、支付款項前,中標人應當向甲方出具全額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因中標人系小規(guī)模納稅人等原因導致其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小于約定的稅率(工程類按9%計稅、貨物類采購按13%計稅、服務類按6%計稅,根據國家稅務政策變化調整稅率),稅額部分按照實際開票稅率結算。 5、原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12日9點30分,現(xiàn)更改為2025年 12 月 23 日09點30分。 6、圖紙、工程量清單及編制說明等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載。以本次澄清文件為準。 7、電子招標文件(即后綴為QZZF的文件)、招標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體內容以本次生成的為準,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載,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更新。 ? ? ? ? ?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 12 ?月 ?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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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監(jiān)督機構: | ******農村局 | 電話: | ****** | ||
| 來源平臺: | 柯城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服務平臺接收時間: | 2025-12-05 17:4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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