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次調查的范圍為韶山市2024WG-16號地塊,地塊位于韶山市清溪鎮(zhèn)原文旅廣體局,韶山市車站路以北,英雄路以東,土地面積為1452.46m(2約2.18畝)。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2.521819°,北緯27.925519°。
? ? 此次調查范圍由業(yè)主單位提供,調查面積為1452************有限公司為商業(yè)用地,現回收后規(guī)劃作為清溪派出所用房為行政辦公用地,目前地塊內原文旅廣體局辦公樓為空置狀態(tài),清溪派出所等辦公場所仍在使用中。根據調查,地塊內未涉及工礦用途、規(guī)?;B(yǎng)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涉及環(huán)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等,未涉及工業(yè)廢水污染。該地塊未來擬作為清溪派出所用房,屬于行政辦公用地(A1),屬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有限公司對韶山市2024WG-16號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在對現場實際情況、獲取資料進行分析總結的基礎上最終編制形成本報告,報告結論認為該地塊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塊的環(huán)境狀況可以接受,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環(huán)境調查工作,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 ? 《韶山市 2024WG-16 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第一階段)》已于2025年7月17日通過專家評審,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