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政府采購信息,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本單位2025年06月至2025年07月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序號 | 采購項目名稱 | 采購需求概況 | 預算金額(萬元) | 預計采購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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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寧陜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項目 | 采購內容:1.標志設置工程:在取水口、各級保護區(qū)邊界及重要位置設置標志牌,設置界標73塊、界樁348個、交通警示牌33塊、宣傳牌43塊。 2.隔離防護工程:對一級保護區(qū)保護區(qū)實施封閉式隔離防護,新建隔離防護網 ;主要功能或目標: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規(guī)范化建設,規(guī)范設置界碑和標識,實行水源一級保護區(qū)全封閉管理,加強風險源管理,確保水源水質安全。 ;需滿足的要求:(1)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冊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組織的法人登記或自然人證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投標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被授權代表身份證; (3)供應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或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須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4)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5)財務狀況報告:提供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6)稅收繳納證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繳納的至少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依法免稅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繳納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書面聲明。本項目拒絕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投標人參與;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投標企業(yè)須須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供應商自行根據《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4754-2017)、《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fā)<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yè)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工信部聯企業(yè)〔2011〕300號文件自行劃分,若聲明與實際不符須承擔相應責任。詳見招標公告。 | 1300.00 | 2025年07月 | 無 |
??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初步安排,具體采購項目情況以相關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安康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寧陜分局
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