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有土******人民政府令第342號)相關規(guī)定,因深圳市坪山區(qū)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項目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延長該項目的房屋征收實施期限?,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深圳市坪山區(qū)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項目
二、原簽約期限:房屋征收決定之日起150日(含150日)。
三、延長后的簽約期限:房屋征收決定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四、原征收實施期限: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一年。
五、延長后的征收實施期限: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書(深圳市坪山區(qū)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項目)》載明的其他事項不變。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