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JC1Z****** | 項目名稱 | 荔園四食堂四層簡餐檔口公開招租項目(第二次掛牌) |
起始日期 | 2025年06月16日 09時00分00秒 | 結束日期 | 2025年06月27日 18時00分00秒 |
資產信息
資產現狀 | 未租 | 地址 |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荔園四食堂 |
面積/數量 | 18.00平方米 | 權屬情況 | 有權屬說明 |
資產性質 | 其他類 | 是否涉及優(yōu)先承租權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響應有效期 | 120個自然日 |
免租期 | 36個月 | 簽訂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書》出具后10個工作日 |
招租底價 | 60元/平方米/月(無遞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無) |
資產用途限定 | ******學校食堂) | ||
履約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屆滿前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3000元(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方如被確認為承租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租賃合同簽訂后,憑租賃合同復印件,在承租方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x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返還;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在交易結果公示后的1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原路原額返還。 2.意向承租方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等相關規(guī)定,保障出售餐品品質; ******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承擔安全責任。如因承租方原因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承租方須擔全部事故責任(含全部經濟責任),與出租方無關;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應依法依規(guī)賠償相關損失;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將租賃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轉讓、抵押給任何第三方; 5.意向承租方不得從事違法違規(guī)經營活動; ************消防安全; 7.意向承租方派駐的現場負責人應具有從事餐飲服務業(yè)務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須在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意向承租方進駐品牌經營餐品應包括但不限于飯類或面食、飲品等,以滿足師生不同用餐需求。 9.意向承租方須繳納水電費、物業(yè)費等費用,并分攤公用經營活動場所需其他費用; 10.意向承租方營業(yè)時間需按照出租方要求執(zhí)行; 11.意向承租方的單品售價不得高于市場價的9折; 12.意向承租方在校內經營,校內師生可憑校園卡享受折扣優(yōu)惠價格,校外人員通過非校園卡渠道消費的,需按全價支付。消費差額將作為搭伙費由意向承租方定期結算并上交出租方; 13.意向承租方應從出租方明確的食材采購渠道處采購食材。如需自行采購食材的,意向承租方須確保采購渠道正規(guī)、供應商合格、食材安全達標且相關手續(xù)完備,并將上述相關材料交至出租方處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因自行采購食材導致的食材質量安全問題或由此引發(fā)的全部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 14.意向承租方需建立健全各項經營管理規(guī)章制度,具體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培訓、工作規(guī)范、文明服務、食材采購、倉儲管理、操作規(guī)程、食品安全、衛(wèi)生保障、質量監(jiān)督、價格管理及應急預案等制度; 15.意向承租方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按需采購脫貧地區(qū)農副產品; 16.意向承租方應根據經營需要,在征得出租方審核同意后,對經營檔口進行標準化裝飾; 17.意向承租方對其經營區(qū)域內環(huán)境衛(wèi)生、門前三包負全貴全責,不得有噪音污染、環(huán)境污染,接受出租方的監(jiān)管; 18.其他條款見出租方提交至交易平臺的合同參考版本,出租方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對不影響合同實質性條款作適當的調整; 19.意向承租方對上述出租方合同場地現狀及有關政策充分知情,并無任何異議。 | ||
其他補充說明 | ******大學(深圳)使用管理,有權屬說明; 2、異議事項:意向承租人對交易公告內容存在異議的,請于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加蓋公章)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異議材料可以采用現場或郵寄方式提交; 3、意向承租人認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確、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問題的,可于公告期內采用書面形式郵寄或者現場******集團咨詢或反饋; 4、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承租; 5、意向承租人須在報名時間內登錄陽光租賃平臺,根據平臺操作指引將交易保證金匯入到指定賬戶,匯款以到賬時間為準,未按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的,將導致“報名和資格審查”不通過; ************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yè)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深交易〔2023〕69號)標準執(zhí)行,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賃期內總租金 1%(孰低原則)收取。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綜合評審 | ||
交易方式變更說明 | 1.本交易公告期滿,如征集到兩家(含)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綜合評審方式組織交易; 2.本交易公告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采取協(xié)議租賃方式,并按規(guī)定公示3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方可實施,但租金標準不得低于原招租底價; 3.本交易公告期滿,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變更招租條件,重新發(fā)布公告。 | ||
公告期滿,僅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者 | 可以采取協(xié)議租賃方式,并按規(guī)定公示3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方可實施,但租金標準不得低于原招租底價。 | ||
公告期滿,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 | 變更招租條件,重新發(fā)布公告 |
報名須知
報名方式 | 同時支持線上和線下報名 | ||
潛在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符合下列條件: 1、意向承租方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分支機構報名的,須同時提供總公司授權文件且授權書載明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提供總公司及分支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總公司或者分支機構只允許一家報名,不允許同時參與本項目報名; 2、意向承租方具備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yōu)闇剩?br/>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以“信用中國”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頁面截圖為準,查詢地址******/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5、意向承租方2024年依法繳納稅收(2024年度納稅額不得為零); 6、意向承租方為進駐品牌直營方,且進駐品牌時間應不低于5年(提供品牌或商標注冊文件及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7、截至本項目招租公告發(fā)布之日,意向承租方正在經營的直營連鎖門店數量不少于10家(須同時提供直營門店清單、直營門店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詢單)。 | ||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1、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2、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3、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報告或系統(tǒng)查詢頁面截圖; 4、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頁面截圖; 5、“信用中國”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頁面截圖:; 6、意向承租方為品牌直營的證明材料(品牌或商標注冊文件及合法使用證明文件,須體現進駐品牌時間不低于5年); 7、意向承租方品牌門店數量不少于10家的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直營門店清單、直營門店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詢單; 8、意向承租方2024年納稅證明文件;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 10、《意向承租方登記表》《承諾函》(此兩項模版由交易機構提供)。 | ||
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2025年06月27日 18時00分00秒 |
交易保證金
金額 | 3,000元 | ||
收款信息 | 請有意向的潛在承租方登錄陽光租賃平臺,根據平臺操作指引選擇有意向的招租項目進行報名和繳納招租保證金(陽光租賃平臺地址:******/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證金交納截至時間 | 2025年06月27日 18時00分00秒 |
交易機構信息
名稱 | ******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 地址 | ******集團總部大樓27樓 |
聯(lián)系人 | 陳小姐;王先生 | 聯(lián)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稱 | ******大學(深圳) |
其他
特殊事項說明 | ******集團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的交易保證金轉給出租方: 1.1在交易公告規(guī)定的投標/響應截止后撤銷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銷交易實質行為的; 1.2在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無故放棄中選資格的; 1.3在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未按規(guī)定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的; 1.4在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 1.5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或影響公平競爭的; 1.6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意向方提供虛假主體材料或證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違法違規(guī)情形的。 2、本次公開招租的行為是參照《深圳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政府物業(yè)出租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深圳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負責交易程序的組織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關于招租物業(yè)的描述情況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證本次招租的物業(yè)是指出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實際控制權的,按法律法規(guī)可用于租賃的物業(yè)。 4、承租方應在獲取成交通知書后的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若在出租方以電話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處簽訂合同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保證金,對該物業(yè)重新招租,無需對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5、水電設施等以現狀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電設施不齊全、未能滿足其使用等為由,向出租方提出賠償(補償); 6、意向承租方報名前應充分了解物業(yè)本身及周邊的相關情況,并認真研閱招租信息的全部內容,意向承租方自愿報名參加物業(yè)承租的,視為已對物業(yè)查驗、知悉并且了解物業(yè)瑕疵,并同意承擔該瑕疵帶來的全部風險; 7、承租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依法納稅,必須以承租方的名義******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等相關審批驗收文件復印件提交給出租方。 8、如需裝修及改建的報批******消防等相關部門的審批,驗收合格文件復印給出租方。 9、承租方報名即視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內容及租賃合同條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內容。 10、本次標的物業(yè)存在部分空間劃分及公用情況,意向承租方應根據物業(yè)實際情況及自身需求,充分對出租的物業(yè)進行現場踏勘、測量、確認現場情況。標的物業(yè)按現狀進行出租,物業(yè)計租面積與實際面積存在偏差的,不影響出租物業(yè)的成交租金金額。 |